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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管理法
2002-10-28 17:54
  多哥现行的出入境管理法由总统府和外交合作部联合制定,主要内容包括签证申请和居留证申请,多哥内政部宪兵队签证处和居留证处负责审批。

  1、签证申请

  多哥驻外使领馆一般发给停留有效期1个月的签证,入境超期后,必须提前申办签证。发给签证的有效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申办签证需提交有效护照、照片、免疫接种证明(黄皮书),填写申请表格等,费用按每月1万非郎记费(1美元约合650非郎),外交、公务护照免费。

  2、居留证申请

  凡停留期超过6个月以上的外国人,必须办理居留证,居留证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可申办延期,费用10万非郎(约合150美元)。申办居留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护照及复印件;

  (2)免冠照片;

  (3)入境劳务人员需提交多哥公职、劳动就业部颁发的合同和签证批准证明;

  (4)国籍国有关当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免役接种证明(黄皮书);

  (6)填写《居留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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