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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哥加强税收监管力度,在多经商要适应新税法的变化
2007-04-23 19:59  文章来源:驻多哥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调研

为加强税务监督检查,多哥在2007年新修订的税法里专门加入调查权一章。根据新税法第963条第2款规定:“行使调查权是一种行政方式,旨在追查纳税人在开立增值税发票过程中违反税法规定与义务的行为。”行使调查权这种行政方式有别于税务检查,它给予税务监管部门行使不预先通知即对纳税人的税务情况进行调查的权力。

根据税法第1241条第2款:“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违反税法的行为(不按规定开立发票,开立不完整发票,开立无效发票,虚开发票,拒绝出具单据,粗暴行为)分别给予如下经济处罚:

-不按规定开立发票或出具不完整发票:20万西非法郎;

-虚开发票                        50万西非法郎;

-开假发票                       100万西非法郎

-拒绝向调查人员出具要求出具的单据

和其他妨碍调查人员行使权力的行为:400万西非法郎

-粗暴行为                        600万西非法郎

对上述罚款逾期不交,每逾期一个月加罚20万非郎。上述处罚并不能折抵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范围内对违法人员另行做出经济制裁。”

为了不因不纳税,公司被封门和支付巨额罚款,以下几点是纳税人应当遵从,也是税务部门检查的重点:

-按时申报

严格遵守所得税与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这是首先要注意的一点,以避免税务部门去公司查帐。否则,如果税务部门对企业进行税务检查,企业对税务部门提出的帐目存在的问题将不享有申解权。税务部门将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对企业下达更正帐目的决定同时剥夺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口头辩解的权利。对于增值税,税务部门这时也不要求看企业的税务申报,可能以行政命令的方式直接给出企业的应缴税金数额。

另外一个基本的要求是:向税务部门提交编写准确的税务申报单。申报单中出现的任何严重错误都可能引起税务部门的怀疑。例如将固定资产不提折旧直接列为费用支出等诸如此类的错误可能直接导致税务部门对你所有的帐目进行彻查。

-企业经营活动

密切关注有关企业结构变化的一切经营活动。税务部门首先对一切有关企业兼并;资产帐目中股份的增加和分割予以监控。因为,在这方面帐目中的水份往往比存款,费用支出,库存增值帐目中的水份大。例如税务部门指出资产帐目中有一笔优先获得的股份,不符合规定的条件。于是,这件事可能会牵扯出一系列帐目的更改。

-增值税计算

申报单中对增值税应缴纳税额的计算必须准确。由于增值税是对盈利的那部分价值进行课税,许多企业就频频在这上面做手脚使得税务部门的检查经常光顾这些企业。错误重复出现,税务部门要求企业改帐的现象亦屡见不鲜。

-企业老板的个人资产

查帐也会涉及老板的资产税务情况:过多的分红。

当税务检查认为老板分红过多时,税务部门会要求对帐目进行两点更改:第一,分红不合理的部分不从企业盈余部分扣除而是重新计入公司的年度盈余;第二,分红不合理部分作为未纳税的个人收入由老板个人交税。企业或者缴纳公司营业税,或者缴纳公司所得税。

为此,在多哥开展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当地税法规定,并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1-     一旦收到税务检查通知,立即联系你的会计师并和他一起收集帐单及证明文件,立即开始做应对检查的准备;

2-     尽可能提供准确而又能被核实的证明文件;

3-     为了顺利过关和避免改帐,要认真跟踪检查人员查帐的每一步;

4-     在账目确有问题,税务部门要求改帐的情况下,他们会向你指出具体改帐的方法,如果你认为不妥,可以提出异议,且不能为了过关过早地向税务人员妥协。

 

                                                                         (驻多哥使馆经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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